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中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应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对“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并报送我司。现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于2008年元月20日前将“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部署、2007年节能减排学校行动(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总结,报送我司,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并请一并报送先进典型经验材料。 联系人:陈纪南 联系电话:010-66097696;66096235(传真) 电子邮件:jnchen@ujs.edu.cn; chenjinan996@hotmail.com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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