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存档人员如有需要可以开具以下证明,开具证明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出生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以下简称“存档合同”); 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2.亲属关系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3.未受刑事制裁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留学出境日期未在本室注册的,办理此项证明时还需提供准确出境日期; ④已出境人员若需开具回国休假期间的未受刑事制裁证明,需要提交护照全本复印件; ⑤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4.婚姻状况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留学出境日期未在本室注册的,办理此项证明时还需提供准确出境日期; ④已婚人员还需提交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⑤已出境人员若需开具国外期间的未婚证明需出具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未婚证明; ⑥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5.工作经历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者任职证明原件; ④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6.学历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 ④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7.国籍证明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③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8.存档人员申办因私护照,本室可按规定出具相关意见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审批表》; *已改为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不需要办理此项业务。 9.存档人员申办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室可按规定出具相关意见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10.办理生育服务证 (已婚女性存档人员可在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在我室领取生育服务证)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在国外生育第一胎并回国领取生育服务证者,需提交国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的原件及翻译件; ⑥配偶是外籍人士,办理生育服务证时需提交其本人护照的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国有关机构为其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领取生育服务证需要女方本人亲自前来办理。 *已婚男性存档人员持生育服务证来我室盖章时,需提交上述①②③④项材料,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11.为在港就读人员毕业后留港就业者签署“赴港工作同意书” ①存档卡或者存档合同; ②本人申请,包括:出国前学历、出国前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何时赴港学习(准确出境日期)、留学方式(自费或公派)、在香港取得何种学历学位、应聘于香港何公司任职; ③空白的《赴港工作同意书》; ④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01006转327或325 传真:010-82301015 Email:dangan@cscse.com.cn 网址:http://www.cscse.edu.cn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