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办法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4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一、保证金交存数额:  1、留学期限3个月以内(含) 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2、留学期限3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详见附表。  (1)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及攻读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在职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详见附表。留学期限12个月以上的上述在职人员,按照附表中"7-12个月"标准交存保证金。  (2)去往一类国家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交保证金2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去往二类国家的在校研究生,交保证金2万元;在校本科生,交保证金1万元(须出示有效学生证明)。  3、对国家类别的说明:  (1)一类国家: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奥地利、瑞典、荷兰、丹麦、冰岛、挪威、芬兰、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希腊、日本、新加坡、韩国、卢森堡  (2)二类国家:  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阿尔巴尼亚、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拉托维亚、马其顿、爱沙尼亚、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立陶宛、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  哥伦比亚、智利、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厄瓜多尔、秘鲁、古巴、玻利维亚  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孟加拉、斯里兰卡、柬埔寨、文莱、尼泊尔、叙利亚、越南、巴基斯坦、蒙古、老挝、朝鲜、印度、缅甸、塞浦路斯、土耳其、以色列、埃及、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伊朗、卡塔尔、黎巴嫩、也门、约旦  南非、摩洛哥、喀麦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肯尼亚、坦桑尼亚、加蓬、埃塞俄比亚、苏丹、赞比亚、尼日利亚  附表 国内地区 赴一类国家交保证金数额 赴二类国家交保证金数额 一类地区 7-12个月 4-6个月 7-12个月 4-6个月 北京市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上海市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广东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海南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天津市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福建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江苏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浙江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山东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湖北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辽宁省 ¥40,000 ¥20,000 ¥20,000 ¥10,000 二类地区 7-12个月 4-6个月 7-12个月 4-6个月 重庆市 ¥30,000 ¥15,000 ¥20,000 ¥10,000 四川省 ¥30,000 ¥15,000 ¥20,000 ¥10,000 河北省 ¥30,000 ¥15,000 ¥20,000 ¥10,000 山西省 ¥30,000 ¥15,000 ¥20,000 ¥10,000 吉林省 ¥30,000 ¥15,000 ¥20,000 ¥10,000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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