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组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云政函[2005]9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德宏教育学院改制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016),并撤销德宏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州共建,以德宏州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正常经费由你省安排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四、为支持学校发展,德宏州人民政府承诺“十一五”期间每年给学校投入100万元、五年共500万元,请切实落实到位。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对该校的投入,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云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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