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正式设立温州大学的函》(浙政函[2005]32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筹建温州大学的通知》(教发厅函[2004]23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温州师范学院与温州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正式设立新的温州大学(学校代码为10351),撤销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温州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温州大学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20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温州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建设与发展,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特别要继续巩固和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中学师资作为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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