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形势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我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在总结多年来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的实践经验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SK)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同时,由教育部2002年印发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试行)》不再使用。 我部已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请直接与人民教育出版社联系订购。 教 育 部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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