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8:0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遵照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2008年我们将继续开展认证试点。在原有机械类、化工类2个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和电气类、计算机类、地矿类、轻工与食品类、交通运输类、环境类、水利类7个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的基础上,新成立安全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同时对电气、地矿和交通运输类试点工作组进行相应调整(名单见附件)。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由教育界专家和企业界专家组成,成员均由教育部聘任。其中教育界专家由教育部各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企业界专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专业认证的相关文件,组织有关的认证专家培训,开展高等学校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关高等学校要主动配合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附件: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各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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