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8:0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有关部直属高校、部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京新出报[2008]101号)的要求,由于2007年度报刊核验和换发出版许可证工作量较大,2007年度社科类报刊的核验工作与科技类期刊分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许可证工作采取网上填报、审核、现场验刊换证的方式。报刊出版单位通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报刊管理”系统填报“报刊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再填报“报刊年检表”。审核通过后到教育部办理核验及换发许可证手续。  二、核验材料:  1、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期刊)登记表》一式五份。  2、《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用A4纸打印的经出版单位、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  4、报纸出版单位2007年度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一套或期刊出版单位2007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一套。  5、社长、总编(主编)《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自检要求:各出版单位应根据以下要求进行自检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  1、版本记录不全或不够规范。  2、不按刊期出版、刊名标识不规范或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3、未经批准变更主管主办单位、违反办刊宗旨、一号多刊、出卖刊号、违规休刊、不按期年检和换证、延期年检换证。  四、报送时间:2008年5月12日-16日  五、报送地点:教育部业务楼2层201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敬诚 010-66097554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