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请示》(闽教学〔2008〕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请你们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中学综合评价和录取工作的统筹,深化考试内容、高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等改革,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操作,严格管理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你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教育部办公厅二○○八年七月二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