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社科(科研)处、有关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0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06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1.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中期检查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是: (1)检查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中检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期研究和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检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3.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中期检查的方式 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需填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以按学科汇报、集中研讨的方式进行。 四、填报中期检查材料的程序 1.请各相关学校社科(科研)处或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单位将填写好经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中检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相关材料、电子文本1份,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 具体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B区,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邮编:100029。《中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用E-mail发送至:pingjzx@hep.com.cn。联系人:梁芸,联系电话:010-58581197。 3.所有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请于8月20日前送达。 五、按学科汇报、集中研讨安排 1.时间:9月10日、11日、12日(上午 8:30 开始,下午 2:30 开始) 2.地点:高等教育出版社B座金马宾馆(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马甸桥东南角)。 3.方式:分组汇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项目为一组,由每个项目的首席专家(可随带三名课题组主要成员)依次汇报。 4.程序: (1)项目首席专家以多媒体演示方式进行汇报(20分钟); (2)每个项目汇报完后,所有与会人员就项目内容进行学术研讨(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2.参加会议的首席专家及随行人员食宿等请自行安排。 附件: 项目分组和汇报顺序的时间安排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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