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9号)的要求,决定在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 现将《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各地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确立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应有位置,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学校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各地要在认真组织论文评选的基础上举办省级论文报告会,各地报送的论文须经过省级评选方可推荐。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请指南 2.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3.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论文代码说明 教育部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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