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系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3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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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推动2009年工作的意见 1.做好培训任务分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9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完成6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要求,2009年教育系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规模要达到6000万人次,培训率要达到12.59%。2008年培训率高于12.59%的省(区、市)要继续巩固已有培训规模,2008年培训率低于12.59%的省(区、市)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将培训率提高到12.59%以上,确保全国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依据各省(区、市)农村就业人员数量和现有培训能力,我部提出了2009年的指导性培训计划(详见附表)。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抓紧制订培训方案,组织动员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职成学校和农村中小学,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开展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年培训人数比上年明显减少和年培训率低于全国培训率的省份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薄弱现象。 2.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要在政府的统筹下,有效地整合教育、农业、劳动、科技、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资金,教育系统的农村学校要发挥“农科教”综合培训中心的作用。选择部分县(市)作为“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联系点,创建一批县域培训规模大、培训项目多、培训质量高,为农服务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各地要增强县职教中心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地位和作用,办好现有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发挥其在农民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动员农村中小学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建立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3.多渠道筹措农民培训经费,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率。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也要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要争取各级财政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增加农民教育培训投入。推广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等省(市)政府将农民年均培训经费按0.5元-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做法;推广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支持教育部门开展农民培训的做法,争取在教育经费中设立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经费;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农民教育培训经费;要推动政府出面统筹整合各部门涉农教育培训资金,公开向社会招标,使培训资金流向优质培训机构和学校;要采取补助、培训券、报账制等方式,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率。 4.加强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指导。各地要把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育新型农民作为农村教育督导内容之一,引导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成为当地文化学习、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播的中心。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在农村中小学落实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人员,采取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定期表彰一批农民培训的先进单位,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 附件: 教育系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08年统计和2009年指导性计划表 教育部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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