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成立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请示部领导,同意你校筹建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中心主要承担幼儿园园长示范性培训任务,组织相关培训机构骨干师资和管理者培训,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研究,开发培训课程资源,以及承办教育部委托的其他有关任务等。 二、培训中心接受教育部相关司局工作指导。教育部负责确定培训的总体任务,指导业务工作,检查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并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培训中心挂靠东北师范大学,由东北师范大学负责领导和管理。培训中心在东北师范大学现有建制基础上设立。培训中心的机构编制由东北师范大学在学校现有机构编制中统筹安排解决,不新增机构和编制。培训中心的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你校可先以筹建名义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经我部组织的论证评估后再正式挂牌成立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请你校切实加强对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依托学校相关学科及师资队伍,整合全国优质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与方式,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在全国大规模开展幼儿园园长培训发挥好引领和带动作用。 特此批复。教育部人事司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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