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1]353号
来源:优易学  2013-7-10 16:33:2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展创新创业。制定《关于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的若干意见》。  针对西部科技人才短缺和流失问题制定特殊政策,加强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及各类科技人才,通过提高补贴标准或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科技人才的收入水平。  7.实施促进科技人才国际化的政策  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人才。支持我国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与国外一流科研组织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并将其科技合作纳入我国政府间双边、多边科技计划和引智计划中进行资助。制定支持我国科学家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以及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计划,培育造就一支在国际学术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学家队伍。推动我国企业科技人员的国际人才交流与培养,鼓励我国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  深入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加快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创新创业提供条件、营造环境。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建立开放的用人机制,吸引和凝聚海外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国际高层次科技人才来华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完善外籍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重点联系制度和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积极推荐和选派青年科技人才赴国际组织或国际学术机构任职和锻炼,促进科技管理和科技人才的国际化。扩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对象和范围,允许外籍人士与中国公民一起作为候选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国科学技术发展贡献智慧。五、组织实施  1.加强《科技人才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科技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人才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建立与地方有效互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形成科技人才工作体系,共同推进《科技人才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科技人才规划》实施的财政保障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证《科技人才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调整优化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和其他科技经费结构,加大向《科技人才规划》所确定重点任务的倾斜力度。研究建立新的财政支持渠道和方式,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3.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  加强科技人才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和探索新时期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对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动态监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人才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机制,推动科技人才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人才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人才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地方科技人才工作的指导,支持地方急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  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科技人才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人才规划》各项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科技人才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市县科技进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实行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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