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财政部已于日前下发通知,决定提高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这是继1994年后国家再一次提高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据悉,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一般由奖学金(即国家基本补助)、学校补助、导师补助三部分组成。后两部分由各院校和导师自行确定标准,国家基本补助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每生每月200多元的标准。 根据记者在北京一些高校了解到的情况,部属院校在读脱产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基础奖学金标准,将由原来的240元、260元、280元提高到1000元左右。
责任编辑:喜羊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