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不得搞经营性创收
来源:优易学  2010-1-28 9:54:2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青年人网讯   1月19日,青海省教育厅出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管理政策,要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活动中心经费专款专用,并严禁截留和挪用。

  今年,以县为单位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将实现全省覆盖,并初步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校外教育为辅,校内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网络体系。省教育厅要求各活动中心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确需收取一定费用的只能收取成本费,对特困家庭的学生要免费,举办或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要免费。活动中心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

  今后,青少年活动中心将结合课改,把校外教育活动排入课程表,将学校支持学生参加活动中心情况,作为综合评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学校与活动中心教育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省教育厅还鼓励有特长的优秀教师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任教,同时想方设法吸引志愿者、离退休老人以及文艺、体育、科技、法制工作者,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提供义务服务。

责任编辑: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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