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查意见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01/22/2010
记者2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日前就《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共同起草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乙肝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等。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21日至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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