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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好,会上瘾
2005-5-18 19:26:34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我第一次看到莫尘庆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爱上了他,而且不能自拔了。当他穿着灰灰的毛衣和牛仔裤站在女生楼下喊温小雅的名字时,我伸出头去,一直看着他,一直看着,看到脖子都酸了。那么俊朗的一个男生。
  谁不喜欢英俊的男人?我当然喜欢。何况他唱京剧唱得好,何况他写文章写得好,还何况,他是所有女生暗恋的对象!但他喜欢温小雅,很多男生喜欢温小雅。温小雅像个漂亮的瓷娃娃,那么白净,那么精致,这样的女孩子总是讨男孩子喜欢的。我以为,莫尘庆是喜欢温小雅的。
  所以,我只能喜欢他喜欢的东西。比如写文章,比如唱京剧。起初我并不喜欢唱京剧,真的不喜欢,呀呀伊伊的,没完没了,但那次元旦晚会上莫尘庆唱了一段马派的老生后我就迷上了京剧,确切点说,我是先迷上了莫尘庆,再迷上了京剧。
  一个女孩子唱京剧的老生是不能想象的,所以,我学了青衣,我要在开联欢会时给他一个惊喜,我让他注意到我,只有一个男生注意到一个女生才会有爱和喜欢的冲动吧?我是这样普通的女孩子,一米六的身高,再加上短发和肥大的裤子,谁会喜欢我?但并不妨碍我喜欢莫尘庆,谁让他玉树临风似的站在我的楼下?谁让他让我钟情了?
  我们的文章都上了校刊,我的文章名字叫《为你落一地相思》,在里面,我写着一个女孩子的相思历程,同宿舍的女生说,你为谁落一地相思?我看着楼下,楼下没有莫尘庆,只有秋风扫落叶,我黯然地说,我只为我自己落一地相思。
  爱情也许就是这样吧,开始的时候有点心酸,初露的端倪让我充满了伤感,我看着张洁的长篇小说《无字》,忽然很想落泪,除了唱戏写文章,我有哪点可以出色到让他注目?
  偶尔的一次大教室上课,他居然叫错了我的名字,他说,章子寒,你给我占个座位好吗?
  我莞尔一笑,对不起,我叫叶晓荷。
  他也笑了,对不起,叶晓荷。
  
  ★★
  元旦的联欢会,我唱了《白蛇转》,当我唱着“我本峨眉一蛇仙,为谁相思到凡间”出场时,我看到了坐在第三排的他,他的眼睛亮亮地看着我,然后笑了,我却差点哭了,接着唱“你忍心将我伤,端阳佳节进雄黄……”他是第一个鼓掌的,因为只有他懂得京剧的美轮美奂,懂得那里面的断肠与忧伤,是从他开始我喜欢了京剧,是从京剧开始我开始无端地忧伤。
  他唱了马派的《甘露寺》,气宇轩昂,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那种意境,但我懂得,那次晚会后,我们见面,擦身而过时,我展颜一笑,然后在心里说:莫尘庆,我爱你。
  他继续在楼下喊着温小雅,我继续把头伸出来,不过,这次,他看到了我,然后说,长安大戏院有火丁的戏,这个周末,去看啊。
  我说,好。眼里一热。
  他去吗?我不知道。但我还是买了两张周末长安大戏院的票,这是我第一次请一个人看戏,而且是《春闺梦》。
  谁是春闺梦里人啊?我在日记中写道: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啊。我想爱一个人也许并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不一定要他的一生吧,也许我只要他一晚就足够了,也许我只要他陪我看一场《春闺梦》就够了。
  我把票寄给了他。
  因为没有勇气直接递给他,怕他笑我,怕他会拒绝。
  原来,对一个人好会害怕,而爱上他,会上瘾。
  我会上瘾,我写情书,在日记中,一封,又一封。暗恋的时光多么美丽,纵然那个男生不属于我,但我喜欢他站在梧桐树下抬起头来看我的样子,虽然他是在女生楼前等待温小雅。
  但那天只有我一个人看了《春闺梦》,我的座位旁边一直空着,当那个幽怨的女子唱到“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因何一去无音讯,海裳开日我等你到如今”时我哭了,眼泪像虫子一样爬满了脸,他是不喜欢我的。是的,他不喜欢。
  那时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大家忙着找工作,我也是,看完了《春闺梦》,我的大学结束了。我搬出了女生宿舍,自己和另一个女生在外面租房子,我们帮人翻译稿子,翻译到很晚,我再也没有回到503。503曾是我住了4年的地方,在那间房子,我总是因了一个声音就站到窗口去。如今,不能了。
  那是我一个人的春闺梦。
  我想,我还是忘记他吧。
  
  ★★★
  但忘记多难啊。
  我以为忘记了,却还是四处打听他的消息,他回了上海,他去了外资公司,温小雅出国了,去了澳大利亚。他们怎么分手了呢?这是个让人高兴的好消息,我趁着出差到了上海,然后给他打了电话。
  莫尘庆,我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就有些哽咽。
  叶晓荷。他突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是。我说我是叶晓荷。
  来上海公差啊?
  我怕他看不起,于是笑着,不,和男友来玩的,他知道我喜欢上海,执意要带我看张爱玲故里,他知我喜欢张爱玲。
  噢。他轻轻地说。我一个人站在张爱玲旧居前,没有什么男友。
  然后我们静静地停了一秒钟吧,他解释着,那天的戏……我打断了他,不要提那天了,多无聊啊。
  不——他又要说,我挂了电话,再说下去,我自取其辱。
  那是我最后一次用那个手机号,从此换了号,他再找我恐怕难了,我在一个城市呆的时间超不过一年,但每到了一个城市,我会寄一张明信片给他,只写上他的地址和名字,没有落款。他没见过我的字,所以,自然不会知道是我。
  暗恋一个人到底的时候,有一种绝决的忧伤和悲壮。
  直到我遇到杨飞宁。他说,傻孩子,我看到你就爱上你,然后想对你好,你知道,喜欢一个人会上瘾的,有淡淡的鸦片香,你那种迷离的气质就有,所以我喜欢。
  就这样被杨飞宁喜欢着,而我从来不提莫尘庆的名字,除了梦到。
  决定在北京稳定下来的时候,杨飞宁去印我们的喜帖,看到两个人的名字并排在一起的时候,忽然想流泪,杨飞宁是个那么好的男人,给我熨衣服给我煲汤喝,还给我在打电脑写字累了时轻轻地按摩,如果我难过陪我逛街买香水,他知道我喜欢那些奇形怪状的香水瓶子,所以,一直给我收集着,就像我知道莫尘庆喜欢京剧喜欢马派,但凡有那样的光盘我就会买了留起来,因为觉得总有一天我要送给他。
  但还有这一天吗?
  杨飞宁说,嫁给我吧,对你好,上了瘾,为了解瘾,让我一辈子喜欢你、爱你!
  
  ★★★★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上瘾啊。虽然我对他发脾气,虽然我印了请帖忽然说,我不想结婚了,但杨飞宁仍然笑着说,好吧小傻瓜,我等。等你想明白了你就嫁给我吧。
  我知道为什么没有答应嫁给他。
  事隔6年,我已经不是21岁的小女孩子了,而莫尘庆如今在哪里?他是否看过我写的文章?是否还在唱马派京剧?那发在杂志上的一篇篇文章,是我写给他的一段段相思啊。
  再到上海,隔了6年的上海,我再打那个旧号,果然通了。这个年代,6年还不曾换过手机号的有几个人呢?
  莫尘庆。我叫他。
  叶晓荷。他再叫我。是你吗?
  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下来,6年了,我以为我忘记了,原来,那些喜欢成了一堆有形状的东西,一直在那里,一直在。
  外滩风大,他跑来的时候,我的长发全吹了起来,6年了,我的头发剪了又留留了又剪,终于让莫尘庆看到了我的长发。
  他笑着,这次,你男友没来?
  我也笑了,眼泪早就风干了,我们一起外滩上走着,6年过去了,他还记得我叫叶晓荷,这足以让人感激了吧。
  坐在金茂大厦上喝咖啡时,他轻轻摇着手中的小匙,然后说,叶晓荷,知道我第一次叫你章子寒吗?我那是假装认识你想知道你的名字。知道我第一次看你唱《白蛇转》的心情吗?我想,这个女子是为我相思到凡间的。
  然后我看到了那张《春闺梦》的票,但第二天温小雅急性肠炎我没去成,温小雅是我姨妈家孩子,姨妈托付给我,我不能不管。等我再去找你,你搬了宿舍不见了,然后我来了上海,再然后你打电话给我,说你和男友来上海玩了。
  再然后,我没了你的消息。
  我想,我终有一天能再见到你,我想,我一定要告诉你,在那年的秋天,我看到一个留着短发的女孩子,她总是从窗户伸出头来微笑,那一个瞬间,我爱上了她。那个女孩子爱青衣,于是我又学青衣,可惜她再没有看过。
  我静静地听他说着,静静地笑着,那笑里,有我干涩的泪水,原来,一切的错过,都有它的因果,都有它不可知的悲欢。
  我与莫尘庆笑着在夜色迷离的上海唱了一段《锁麟囊》中的名段:“这才是人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回首繁华如梦缈……”我们没有说明天,没有问将来,而是从莫尘庆开始,学会了爱,学会了长大,也学会了怎么样对待爱情。曾经对一个人好,这就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
  回北京,第一件事是告诉他,明天,我们结婚吧。
  能让一个人喜欢到上瘾,这是最好的爱情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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