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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07年新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2011-5-28 15:45:05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6、坚持依靠市场运作筹措建设资金

  运用拍卖、入股、租赁、承包的市场手段对分散在各村的集体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农村现有的资源潜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梓埠镇李家上李、下李两试点村,因外出打工人员多,村里很多农田无人耕种,村理事会因势利导,给每家每户留了0.5亩口粮田,其余的良田采用土地流转的方法,面向社会招标,由中标的种粮大户租种,按每年每亩300元的价格出租,两试点村一年流转土地的租金达40多万元,不仅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而且还解决了良田荒废问题。苏桥乡楼下村,把村中一座约5000平方米土山挖平,腾出的空地规划成21块宅基地,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拍卖,得到40万元的收益,扣除13万挖山成本后,还有27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

  7、坚持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树社会新风貌

  各试点村以乡风文明为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新村,十星文明农户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塑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风尚。上坊乡港边李家村,利用村里种桑养蚕的优势,开展别开生面的特色养殖技能大赛,比赛内容包括摘桑叶、切桑叶、匀蚕、给桑叶等工序,评出了10大种桑养蚕能手,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激发了村民致富的热情。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认识不足。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和群众不能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识上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些村组干部认识上“错位”,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共建单位和企业“缺位”。主要体现在:思路不清、措施不明、作风不实,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对新农村建设规范缺少自己的思路。

  2、建设资金筹集难度大。我县大部分试点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生活不富裕,开展新农村建设难度大,部分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等靠要”的想法,不善于创新筹集资金措施,不愿去联系县直单位,企业共同建设新农村,不积极发展生产寻求新农村建设内生动力。

  3、结对共建作用不明显。部分共建单位和企业思想上不重视,有的认为搞新农村建设我们不懂,是外行,如果联系的试点村有事主动找我们,就帮一下,我们也不主动下去,落个轻松;也有的认为,建设新农村是试点村和乡镇的事,搞共建只不过是县委政府大造声势的一种形式,没自己什么事;还有的认为,共建帮扶无利益可谈,既费精力,又费钱,我们不做;有一部分单位和企业被找上门来就承诺出钱出物,过后不积极兑现。

  4、村民理事会职能履行不到位。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很多试点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和五老协会,但在运作过程中不规范,如理事会的成员往往是由村小组组长或村支书直接指定,而不是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开展工作时,经常是由村小组长或村支书代替民理事会执行权力,村民理事会无自主权,村民理事会成了摆设。

  5、“城中村”建设和县城基础建设缺乏有机配套。“城中村”在新农村建设时遇到以下问题:一是“城中村”下陈、小溪两村地势低洼,村里的下水道无法利用县城排污系统排污,导致下雨天水浸房屋。二是“城中村”洋湾村在建设中,村里自来水管破裂,自来水供水网瘫痪。

  四、几点建议

  1、统一广大干群思想。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和主线,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建设农村现代文明为重要内容,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为基本原则的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让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在全县农村家喻户晓,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上来,把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有序整合部门资金,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和利用计划、财政、农业、扶贫、交通、民政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筹资金和找与本村有关联名人、能人募捐,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实行市场运作,把村集体资源通过公开拍卖、承包加以开发利用,获得收益用于新农村建设;依靠共建单位、企业在资金物力上的支持,解决资金短缺困难。

  3、加大共建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各行各业的人才、智力和资金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共建单位和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文件精神,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帮助试点村进行村庄规划、村庄整治、生产发展以及制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参与试点建设的全过程。

  4、发挥理事会作用。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鼓励和支持理事会,自主决策,自主建设,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始终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放在首位,维护和实现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使农民在决策,投入、实施等方面成为主体,让农民自觉、自愿、自力更生地建设自己的家园。

  5、促进“城中村”建设与县城基础建设有机配套。在制定“城中村”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城中村”的基础建设必须与县城基础建设有机配套,比如试点村的供水、供电必须融入县城的供水、供电系统,试点村下水道一定要通过县城排水系统排污,县城规划改造设计时也必须把“城中村”考虑进来,避免重复拆建。

  6、树立典型。以国道、省道、县道为依托,优先选择公路沿线的村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同时,注意挖掘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典型的人和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确保新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扎实、快速推进。

  7、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是保证试点村建设持续开展的首要条件。一是建立一支稳定的新农村建设干部队伍,以防止因每年班子分工或人员变换造成新农村建设工作无法延续。二是建立卫生保洁机制,聘请卫生保洁员,每天对村里卫生进行打扫和监督,以保证村容整洁。规划,以避免建后再拆的现象。三是建立“一户一宅”管理机制,做到拆旧建新,防止出现空心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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