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夏天李登辉发表“两国论”以来,两岸关系经历了差不多可谓空前严重的政治――军事斗争,那就是中国政府和大陆人民本着“一个中国”的根本原则,以巨大规模的正义声讨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力度罕见的重大军事威慑,反对和遏阻台湾问题上随“两国论”而来的迄今最紧迫、最恶劣的分裂动向。人们完全可以相信,若无这番坚决斗争,分裂图谋本将远为猖獗,台岛被分离出祖国的危险也将远为严重。然而另一方面,到眼下为止,李登辉悍然掀起并刻意维持的分裂浊流非但未见收敛,反而因为随“总统”选举愈益临近而愈为强烈的岛内政治游戏的需要,成了几乎所有全力谋求统治权位的党派或集团都多少涉足其中、以图借其助力来捞取选票的恶潮。台湾问题上的大危险远未终结,而且可能由于“总统选举”的紧锣密鼓,连同一个或许会出现的事实――带有分裂主义色彩的政纲经选举结果,证明多少有利于党派或集团私利――所不免具有的政治鼓励作用而变得更加尖锐和紧迫。这些已有的或可能来临的状况,加上种种令人担忧的事态(至少包括台湾当局正着力加强其防御或反制武力,美国国会内外反华势力依然活跃,问鼎总统宝座的共和党政客屡发亲台言论,对台军事威慑的功效可能随威慑态势的延续而递减,旨在增强远期功效的威慑升级则有其相当狭窄的限界),意味着在台湾问题上作出根本战略决定的关头大概已近乎迫在眉睫。同过去任何时候(也许1950年上半年是个例外)相比,我们已不再有那么多时间可供政策的酝酿筹划,或同时还等局势的渐次改观。
值此之际,形势要求我们一方面在军事威慑配合下作出最大程度的政治和外交攻势,另一方面认真做好绝对必需时进行各类军事打击的充分准备。政治和外交努力主要是指:(1)在台湾选出新“总统”以前,尽一切可能影响岛内舆论,切实鼓励反对分裂和倾向统一的力量,欢迎和促进任何党派和政客朝这些方向的任何转变,争取尽量削弱李登辉的政治影响;(2)以运用军事――政治手段力求刹住分裂动向为前提,待台湾“总统”选举后及时向新当权者提出依据创造性思维拟订的、有较大可能成为两岸政治谈判基础的政治解决方案,以切实消减台独危险,争取祖国和平统一;(3)以目标明确、内在联贯的外交努力争取进一步大幅度改善中国的国际处境,特别是力求扭转中美两国间的相对紧张和欠缺互信状态,尽可能促使美国政府信守“三不”承诺,收敛对台军售和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体系的力度与规模。至于做好各类军事打击的充分准备,则一是为了使军事威慑具备赖以成功的足够的可信性;二是为了对付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即中国政府再三示意的对台动武“门槛”――台湾当局实行“台独”或外国势力为分离台湾而进行重大军事干涉[1]。
然而,仅考虑到上述政策主张及其各类主客观依据,还远不能算对台湾问题有了大致透彻的思考。我们不仅必须正视和估量在台湾问题上面对的所有基本困难[2],如同认识完成统一大业的所有基本有利条件一样,而且至少还必须讨论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的报刊有关文章都未提出的三个重要的问题[3]。第一,必须为实际和具体的军事打击预定非常明确、自觉和具体的政治目的(它们概括地说可以有两类,即制止分裂、进而为最终的和平统一创造重要条件;或者一举用武力实现统一),并且坚持以此政治目的统帅作战行动。第二,必须考虑到美国虽有可能缺乏足够的意愿和能力来强行阻止通过大规模使用武力实现中国应有的完全统一,但与此同时它很可能顽固地拒绝接受战后现状,并且根本改变对中国的态度和立场,以致一场长时间的对华冷战由此开始。第三,我们一方面可以说已经定下不能让统一问题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的决心,但另一方面仍应有一种思想准备,即为祖国统一大业进行的努力可能还需要多年时间才能取得成功,使之得到巩固则需要更为长久的奋斗。不思考这三个重要问题,就不足以做出无论就短期还是就中长期来说都可称慎重的大决断,同样也不足以下定一旦确立就不应再有犹豫甚或轻易更改的根本政治决心。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都属于中国总体和长远利益框架内关于台湾问题的必不可少的大战略权衡,并且都涉及政治统帅军事这一根本的治国原则。
理应统帅实际军事打击的具体政治目的
在西方历史上首次对战争总体进行客观和辩证研究的克劳塞维茨[4]认为,作为有组织的大规模暴力,战争具有双重性质,或者说具有两大基本形态。在其抽象的或理论的形态上,战争是就其运用而言没有逻辑限制的暴力行动,是两大活生生的武装力量之间的殊死冲撞。在其中,每一方都竭力要完全压倒对方,由此而来的便是暴力的不断升级,直至达到最终由一方摧毁另一方的极端状况,即所谓绝对战争,或曰绝对暴力。用克劳塞维茨本人的话说,这样一种形态的战争以彻底的军事胜利为目标,“以便要么在政治上彻底消灭敌方,要么解除其武装,从而迫使其接受任何和平条件”,而它的根本特征在于“毫无约束的武力冲突,不服从武力本身的规律以外的任何法则”[5]。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战争绝大多数是达不到极端状况的有限的战争。此类战争并不导致作战任一方的彻底屈服,更谈不上它在物质上的全盘毁灭;可以包含这以外种种有限结果的经谈判(不管谈判双方之间由战争造成或加剧的权势差距如何)达成的和平,才是这类战争的可行结局。总的来说,在此限制战争升级的是战争以外的深层因素,它们集中体现在从事战争的政治目的与其对于战争行动的支配作用上面。按照克劳塞维茨的一位解说者的说法,“有一种关于战争中暴力的辩证法,它趋于用政策目的取代彻底军事胜利目的。”[6]正是有限的政治目的阻止了绝对暴力和彻底军事胜利的极大直接和间接代价,这种代价在大多数场合远超过可得的实际裨益。然而,战争中的暴力还有另一种辩证法,那就是上面提到的“武力本身的规律”:出于战争所包含的绝对性质,或者说出于难免随暴力冲突而不断加剧的激情、仇恨和战败恐惧,军事目的有一种趋于极端(即彻底摧毁对方)的强烈倾向。倘若政治目的不够坚定,便难免导致有限战争的蜕化,造成战争行动与关于政治利益的理性估算背道而驰[7]。当然,政治目的本身的规定是极为重要的,它取决于所希冀和所涉及的各项价值正相间的恰当权衡,目标与其赖以实现的可用能力之间的大致相称,以及战争行动的俾益和代价之间的有利估算。趋于极端的政治目的很容易在战争过程中全盘让位于“武力本身的规律”。
战争应是政治的继续。如果政治上的绝对必需要求发动对台军事打击,那么在实施打击之前首先应当确定其具体的和坚定的政治目的。所谓具体,是指它并不只包含维护国土完整和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等一般原则,而且还指在实施这一打击的特定阶段上根据总体形势推进实现这些原则的特定程度(可从不等的局部到完全),或者说预定战前原状将由于军事打击及其即时政治效应而被更改的幅度。所谓坚定,则是指在军事打击及其直接的政治平行或后续行动之整个预期过程中,始终一贯地用这具体的政治目的来指导甚至规定军事行动及其军事目的,除非总体形势发生意外的、本质的变化,以至必须改变之。假如不事先确定非常自觉的具体政治目的并坚持以此统帅作战,对台军事打击就难免由于多种因素――例如爱国主义激情、对李登辉之流和可能的美国武力干涉的义愤、局部军事胜利引起的兴奋或局部军事挫折带来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滑向听任单纯军事逻辑支配的“绝对战争”轨道,致使其综合代价远超过所得的综合利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斗争的历史上,有过因事先未非常自觉地确定具体和坚定的政治目的而遭遇严重挫折的教训。在关于入朝参战的决策过程中,毛泽东为首的开国元勋对敌我各自的多方面特征、双方就不同领域而言的不同力量对比以及在总的战争意志和能力方面能够承受的压力限度,都做了足够具体、周到和严谨的估计,这同惊人的政治胆魄一样,是做出出兵朝鲜这一正确决定的根本条件。然而现在可以认为,不管出于哪些原因,他们在此决策过程中多少忽略了一项必需,那就是事先高度自觉地确立具体和坚定的战争目的,以致在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取得辉煌胜利而来的兴奋和冲动中,毛泽东贸然立意要彻底摧垮“联合国军”,迅速替金日成统一全朝鲜。由此而来的是几场后续战役的严重失利,甚或连同停战谈判最佳时机和最佳实力地位的误失(在一定意义上,这同美国方面几个月前犯的大错相仿:麦克阿瑟仁川登陆大胜引起的兴奋和狂傲,决定性地促使美国决策者弃置原已确立但不坚定的战争目的――恢复半岛战前原状,改而欲用武力迅即统一全朝鲜,其结果是中国参战及其给美国带来可谓灾难性的后果)。当然,在人民共和国的史册上,远为多见的是这方面高度成功的史例,其胜利无不同事先确立有限、合理、具体、明确的政治目的密切相关,并且无不取决于始终以此统帅作战行动。
如前所述,就对台军事打击而言,这样的政治目的可以有两类:一是制止分裂,进而为最终和平统一创造重要条件;二是一举用武力实现统一。究竟其中哪一类目的比较恰当,则同样如前所说取决于哪一类较契合中国各项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间的价值排列,较相称于我们在台湾问题上可得和可用的能力,并且较能够导致尽量有利的收益对代价之比。显然,要作出这些判断,就需讨论本文要谈的其他问题。不过,在此可以预先说明,至少在目前可较明确预见的形势下,前一类目的代表着明智、慎重的政治选择。
对台大规模军事打击引发中美冷战的可能性
大多数观察家都饶有理由地认为,对台实际军事打击几乎肯定会引起美国军事干涉。不过,这干涉的具体方式、规模、力度和持续时间,都有各种可能性,到头来实际如何将由多项因素及其复杂的互相作用而定。其中,中美关系届时的总体状况,美国国内的对华舆论,大陆对台军事打击的规模、力度、具体政治目的和“门槛”高低,大概是特别重要的三组因素,而其中最后一组尤为关键。但是,这组因素的作用不大会像乍一想来的那么简单,即旨在一举实现统一的最大规模和最猛烈的军事打击会引起最严重的美国军事干涉。相反,在此种场合,美国不仅如同在所有其他一般可想象的情况下那样很少有可能大规模参战,而且多半会在中国最强烈的统一决心和搏斗意志面前,将其军事干涉限制在足以造成美军稍多伤亡的水平之下。至于美国军事干涉的成效问题,则可以认为除非出现那种很少有可能的美国大规模全面参战,中国是可以承受军事上的代价来对付或战胜的,因为中国能够集中自己作为东亚大国的战争关注和军事主力于台海地区,而美国在绝大多数可想象的场合缺乏做到这一点的意愿和决心。此外,还可以考虑到例如美国“中程协议”试探透露出来的一种可能性,即台湾当局因悍然正式实行“台独”而遭到大陆军事打击时,美国也许不会进行(或不会认真进行)军事干涉。
实际上最值得担忧的,大概是旨在一举实现统一的全面进攻(甚至可以说彻底的军事胜利)很可能引起的一种国际政治后果,亦即虽然美国既无意志亦无能力阻止中国完全统一,但如此完成统一的方式刺激起异常激烈和广泛的美国国内反华舆论,并导致单极欲望和对华偏见根深蒂固的一大批对外政策权势“精英”将中国确定为美国利益和理想的巨大实在威胁,同时病态般地对中国“挑战”美国面子长久怀恨在心。在这些情况下,将长时间的冷战对抗强加于中国,是可以预言的美国的反应。假如对台全面进攻是在台湾当局悍然正式实行“台独”之前发动,则美国对华冷战的可能性还会显著增大。这方面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鉴美苏冷战起源的史实:美国当年虽然无力强行阻止苏联控制东欧,更无力取消苏联在那里渐趋全面的实际统治,但由此引发的权势和面子失落感连同对苏敌视和过头恐惧,决定性地促成了对苏冷战。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争后中国、古巴、伊朗等国的历史也先后表明,霸权主义的美国对它难以容忍却又无能逆转的重大政治变更,大都会报以长时间的冷战对抗政策。在美苏冷战结束后的当今时期,这种情况也不会有多大改变。
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假如这一预计应验,中国的安全和迅速走向富强的前景会遭受怎样的损害?虽然相当准确的回答取决于估量有关中美两国和世界政治的多种中长期性质并注定会变动的因素,因而眼下是做不到的,但只要肯定多数观察家都会同意的三项前提,就可以断言那将是中国遭遇可想象的差不多最恶劣的未来国际环境。这三项前提是:(1)基于美国在苏联解体后空前显赫的军事和意识形态影响优势,连同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持续强劲的经济增长和急剧拉前了的高技术领先地位[8],它在今后至少半个世纪里仍将是世界头号强国;(2)这一首强地位同更长时间内仍会大致维系甚至有所扩大的西方发达国家“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 security community)[9]结合在一起,将作为主要的决定因素使得很长时期内少有可能出现一个足够团结、足够持久、也足够有力的国际反霸制衡阵线,特别是军事意义上的;(3)中国虽然就经济军事实力、体制机能和国际政治经验而言20余年来已有了非常巨大的进步或改善,且又具备成为未来世界强国的基础规模条件[10],但很大部分国情决定了上述三方面都真正任重道远,中国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是一个发展中的、不够成熟的大国,而非发达强国。在所有这些可预见的情况下,美国对华冷战必将迫使我们将远为过多的资源和注意力用在军事、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对付美国及其盟国的实在和潜在威胁,剥夺我们本可有的很大部分经济、政治外向发展机会,甚至有可能使我们不敌冷战压力和冷战氛围的一种异化效应,将某些本应改革的体制缺陷当作为抗衡美国所必需的。如此,中国即使在21世纪仍可维持国家安全并实现国民基本富裕,也无法成为理应成为的世界强国。
为完成并巩固祖国统一长久奋斗的思想准备
由于几个世纪以来世界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必是新生的、因而有欠成熟的现代民族国家。其中,大多数存在着虽然程度不等、但往往相当严重的国内各不同部族、民族、地域或宗教群体问题间凝聚不足甚或尖锐对立的问题,或者说它们作为法理意义上的统一国家还未充分成为社会甚至即使政治意义上完全统一的现代民族[11]。因此,实现自身作为新生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充分巩固和成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新世纪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中国在新世纪的一大目标。仅需考虑到台湾问题和西北西南边疆地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就不能认为这后半句话是过分的。就台湾问题来说,统一大业完成之后,还有一个在复杂的、多有敌对势力存在的岛内外环境中,为巩固统一而长期努力的过程。由于这一点显然毫无疑义,因而本节的讨论将侧重于完成统一的可能的中长期问题。
江泽民主席为首的中国政府已严正宣告:台湾问题决不能久拖不决。这是“一个中国”、“一国两制”之外关于台湾问题的最重要原则立场,是中国人民统一决心的有力表达,也是对“台独”逆流的强大政治威慑。从这一条原则出发,可能有三类解决方式:(1)在“台独”危险迫在眉睫或台湾当局坚持“久拖待分”的情况下,一举用武力实现统一;(2)以次规模的有限军事打击制止严重的分裂动向或“久拖待分”图谋,并迫使台湾当局依据“一个中国”原则从事认真的和平统一谈判;(3)施加军事威慑和军事压力,并以较现在更大的政治和外交努力相配合,达到同次规模有限军事打击所追求的同样的目的。如前所述,特别由于很可能引发美国对华冷战,第一类解决方式的中长期代价实在太高,因而不能采取。再进一步分析比较后两类,可以说论代价,其中前一类大概会高得多,尤其会引起一些肯定不利、但目前难以具体把握的重大变数,包括激使台湾当局“急独”和引起美国规模可观的武装干涉等项可能性,但论效果它或许会来得较快较好。
显然,选择应当是在第二和第三类解决方式范围内。它们都不会使我们付出非常巨大、不应经受的历史性代价,但也都需要进行多年的政治、军事、外交努力。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往后的历史上,关于(或涉及)国家统一的政治谈判要取得成功(哪怕是重大的阶段性成功),大多经年累月。谈判不等于解决问题,但只要是较认真的,即使旷日持久也有别于久拖不决;只要能取得最后成功,与它相伴的和平或大致和平一般总是利大弊小。当然,在台湾问题上以中国统一为根本原则的谈判要得以认真开始,肯定要经过比谈判期间的斗争更激烈、更严重的较量。类似于克劳塞维茨所强调,战争中很难或无法预测的突发偶发事态和失误,构成影响战争进程甚至结果的一大类要素[12],次规模有限军事打击或非实战的军事压力,能否迫使台湾当局真正放弃“台独”图谋、认真谈判实现统一,可以说远无绝对把握。
如果要寻求非常可靠的成功途径,并且将代价限制在就中国广泛、长远和紧要的国家利益而言合乎情理的限度内,就需要真正将台湾问题当作中国内外基本任务的一部分来看待,并且有放眼中国远大未来的视角。应当说,台湾问题如何解决,将影响中国的全局发展,但同时更应当说,中国的全局发展将决定台湾问题的最终结局。如果持之以恒地将经济及军事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并发展社会主义改革,努力不断改善中国总的国际处境,特别是尽我们一方所能争取成中美关系的长期良好状况,统一大业的完全实现(而且很可能是以最小的代价)就有了绝大部分保障。为此,发展改革、积极而又稳妥地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因为这不仅大大有利于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政治进步,而且20余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西方和台岛内产生的良好舆论效应提示,这将有力地、甚至决定性地改善那里的对华和对大陆舆论,由此使中国统一大业获得一项赖以完全成功的重要政治条件[13]。从这些意义上说,统一的最终完成,将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副产品,时间不在李登辉之流一边。
大战略的全局观念
本文表述的全部思考,不管可能有何缺陷,都自觉地基于大战略的全局观念,或者说都在本质上涉及台湾问题在中国总体和长远利益的框架内所占的位置。首创大战略概念的英国军事理论家利德尔?哈特将这概念定义为最高层次的战略,其功用在于指导和调节一国(或连同其盟国)所有的军事、经济、政治、外交和精神资源,以达到其基本政策规定的战争之政治目标[14]。哈特的学生、杰出的战略史家保罗?肯尼迪等新一代大战略研究者进一步确定,大战略概念不仅适用于战时也适用于平时,只要一国有其根本的政治目标,就应当有为之服务的大战略,而其根本的准则在于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平衡[15]。实际上,这样的大战略准则还应当加上另外两项必不可少的内容:(1)旨在达到根本政治目标的每一行动阶段上的政治目的,严格从属于这根本目标;(2)行动的综合效益与综合代价之间,有尽可能大的正比关系。从大战略的全局观念出发,不仅会意识到本文着重讨论的那三个问题,并就此提出能体现大战略观念及其根本准则的估计或主张,而且还必须涉及一个大凡明白历史责任的人士都不会全然规避的大问题:在当今和未来长时期里中国诸项至关紧要的国家利益中间,台湾问题具有怎样的利益等级?历史反复表明,在政治实践中区分至关紧要的和并非如此的国家利益有时并不容易,但与之相比,在各项至关紧要的利益中间确定价值等级(或曰轻重缓急次序)更要困难得多。不过,前面的讨论实际上已经给出了一个起码的回答:中国基本的自主、安全、完整和成为世界强国的前景最为重要,而台湾问题并不是最顶级的和压倒一切的。这样的价值等级排列,限制了为尽早实现两岸统一而在中国其他根本利益方面能付出的代价。
最后,还有一个较小的、本文还不能给出确定回答的问题。从地缘政治角度看,对于中国的实在和潜在威胁并不只来自台湾问题。美国在东亚和西太平洋的军事存在、美日与美韩军事同盟、日本成为外向性政治――军事强国、朝鲜半岛发生大动乱大冲突的可能性、南海问题的存在及其可能的恶化趋势、印度对华潜在威胁和新的印巴战争的危险、中亚极端宗教势力之严重渗入中国西北边疆等――所有这些处于周边的实有和可有事态都象台湾分裂倾向一样,正在、或将可能严重影响中国的安全和富强,分散中国的资源和战略关注,并会给我们造成一旦数难并发就很不容易应付的战略困境。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寻找统盘的缓解或解决的办法,而不总是一一予以对付?这种统盘缓解或解决办法可能在于东亚(或除去西亚的亚洲――太平洋)国际集体安全体系,其必要属性之一应是中国作为东亚大国、强国在其中参与发挥主导作用。倘若创立起这一体系并使之逐渐发育,便很可能导致或助成上述各种实在或潜在威胁渐趋淡化甚或消退,并为重大国际争端提供有利于中国安全和区域共同安全的和平处理机制。不过,中国将为这个体系的创立和运行付出代价,主要在于对台动武的自由要受到影响。这一代价是否合算,是一个可以考虑(不但从法理角度也从现实政治角度考虑)的问题。
注释:
[1][3]时殷弘:“争取以最小代价完成统一”,《环球时报》1999年11月12日,第5版。
[2][13]时殷弘:“困难与选择:对台湾问题的思考”,北京:《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5期,第1~4页。
[4]Peter Paret, Glausewitz, in idem ed., Makers of modern Strategy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186~216.
[5]Ibid., p.199; Raymond Aron, Glausewitz: Philosopher of War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Inc., 1985), p.57.
[6]David R. Mapel, Realism and the Ethics of War and peace, in Terry Nardin ed., The Ethics and War and Peace: Religious and Secular Perspectiv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p.56.
[7]Aron, Clausewitz: Philosopher of War, pp.62~64.
[8]经济、技术(尤其是技术)领域的这类事态,可能证明比苏联解体有更重大的世界历史影响。
[9]Karl Deutsch et al., Political Community and the North Atlantic Area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7).
[10]时殷弘、石斌:“美国与21世纪世界政治的根本问题”,北京:《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第5~6页。
[11]K.J. Holsti, The state, War, and the State of Wa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Steven R. David, “Why the Third World Still Matters,”International Security, v.17, no.3(Winter 1992/93),
pp.131~134.
[12]Paret, Clausewitz, pp.202~203.
[14]B.H. Liddell Hart, Strategy, 2nd revised edition (New York: Frederick A. Praeger, 967), pp.335~336.
[15]Paul Kennedy ed., Grand Strategies in War and Pea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1), esp. pp.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