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招考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青岛市李沧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一批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数量(共8名)
1、区招商局局长职位人选1名
2、区副处级领导职位人选7名(其中,35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3名)
二、报名范围
李沧区区直机关、街道办事处、区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资格条件
1、招商局局长职位:年龄45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处级两年以上。
2、副处级领导职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任正科级3年以上(军转干部任副团级以上职务或任正营级3年以上或在部队任正营级时间与转业后任正科级时间累计3年以上),其中,年龄35岁以下的,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职年限可放宽为任正科级一年以上;现任副处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8岁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08年9月30日。
四、选拔程序及步骤
1、宣传动员。各部门、单位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动员,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都要报名。
2、组织报名。实行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须有单位书面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试人员。
4、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占总成绩的5%。
6、年度考核和任职经历。年度考核和任职经历占总成绩的20%(年度考核、任职经历分别占10%)。
7、面试。根据笔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和任职经历的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8、考察。根据笔试、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和任职经历、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9月12日至13日。报名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政府(308国道615号)3号楼4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32-8762177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李沧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青岛市李沧区委组织部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