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经济技术指标:
● 工期指标:本工程从2000年1月20日开工,至2001年3月28日竣工,合同工期434天。
● 工程质量目标: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北京市“优质工程长城杯”。
● 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 文明施工目标:创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 消防目标:消除现场消防隐患。
● 环保目标:达到IS014001国际环保认证的要求。
●竣工回访和质量保修计划:根据我公司对业主服务的承诺,每年夏季对用户进行回访。根据保修合同,质量保修3年。
7.2保证工期措施:
● 制定分级控制保证计划:
根据总控计划编制月控制计划,根据月控制计划编制周计划,周计划根据前三天的实际情况,调整后三天计划并且制定下周计划,实行3日保周、周保月、月保总控计划的管理方式。
● 根据进度计划、工程量和流水段划分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投入生产设备,保证按照进度计划的要求完成任务。
● 加强操作人员对质量意识的培养,提高施工质量和一次成活率。达到质量标准的一次成活率提高了,也就加快了施工速度,从而可以保证施工进度。
● 加强例会制度,解决矛盾、协调关系,保证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7.3保证质量措施:
● 基础工作
施工前,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组织编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认真组织学习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按照ISO9002体系运行文件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设立专职质检员和成品保护管理员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台帐,单位的领导要经常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要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本工程的质量管理重点,并成立QC小组,经常开展质量分析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做好记录。
● 物资检验规定
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帐。
所有进场物资如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分包单位必须随材料进场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条、焊剂、防水材料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向监理报验。
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经过检验、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避免勿用不合格的材料。
对不合格物资,坚决要求不准进场,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和材料去向。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应建立台帐。
● 过程检验及报验规定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严格按工艺标准要求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工程施工实行“三检制”,应认真抓好班组的自检工作,设立专职质检员,督促班组的自检及填写自检记录。
分部分项(工序)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组织自检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不经返修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分项工程或工序达到合格后填好报验单报监理和总包责任工程师复查验收,报验单附自检、交接检记录、隐蔽记录、预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
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不移交。
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操作者及时整改。
● 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汇报,由总包方会同业主、设计院、监理制定处理方案。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将处理结果报总包方质检站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应重新处理,直至达到合格为至。
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自负。
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总包方质检站。
出现质量事故时,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者、事故的经过。对责任者进行严格处理,不得讲情面,说人情,包庇责任者。
●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照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规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不得闭门造车。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组织自检评定,报项目总包质检站进行核定,主要分部由公司质检站核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总包方项目专职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由专职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
质量目标:本工程单位工程要达到“结构长城杯”要求,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85%以上,结构质量符合装修基层要求,不做大面积剔凿、抹灰等。
● 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整理、报总包方质检站,并严格执行地方行业标准。
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整齐。总包方质检站将会同技术部定期对各分包方进行资料查验。
分包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每周质量检查计划,并列出检查标准的依据,严格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质量评定资料必须统一,格式要标准化,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 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期、分阶段、分部位,达到予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低劣,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进场材料把关严格、保管、发放等管理好的,原材、半成品控制严格,给施工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物资把关不严,使用不合格材料,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不按图施工,违章操作,造成返工的根据返工损失大小给予加倍处罚。
7.4保证安全措施:
●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现场经理、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分包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 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条例及方法.
制定实施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基坑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标准等。
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入场教育、坚持每周按班组召开安全教育研讨会,增强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广大职工上。
编制安全措施,设计和购置安全设施。
强化安全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文字意识,双方认可,坚持特殊工种持安全操作证上岗制度等。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对于各种外架、大型机械安装实行验收制,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允许使用。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经理部每周组织各部门、各分包方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日常检查,发现危急情况应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 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措施。安全难点集中在:
高层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塔吊、外用电梯使用中的违章操作,以及施工人员的防范意识不足;
井筒、楼梯间、楼层洞口、管道井处防坠落;
挑、外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操作前的检查、整改;
各种电动工具的不安全使用,对临电设施的维护、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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