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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