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0:46: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勘察设计单位设立和升级审批

  (1)提交资料:具体条件和资料要求请向工程管理科咨询。

  (2)办事时限:勘察设计单位设立,有关资料齐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审批;勘察设计单位升级,有关资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审批。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年检

  (1)提交资料:

   ①自检报告;

   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检申报表》(附“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管理申报─系统软件”年检数据库软盘);

   ③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企业全员登记表(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⑥如有新增技术骨干,需提交其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如变更工作场所,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2)办事时限:以上资料齐全,需上报审批的10个工作日内办妥有关手续上报,不需上报审批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年检手续。

  3、市外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申请驻茂承揽业务管理

  (1)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注册证》;

   ③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驻茂人员名单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办事时限:以上资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办妥有关手续。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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