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2008年版的考试大纲以2006年版的大纲为基础进行了部分修订。
考试科目共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08年版考试大纲根据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编写的,基本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是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复习备考的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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