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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沅推理法”是行测常识部分取得高分的重要方法
来源:优易学  2011-11-19 23:21: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二、“朱沅推理法”是常识部分取得高分的重要方法

  “朱沅推理法”不是指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推理,而是基于我们个人的知识来进行的可能性推理,这种推理的最后结果,虽然不能达到100%的正确,但是,在面对束手无策的常识的时候,取得70%以上的分数还是有可能的。“朱沅推理法”的适用范围就是不会的常识题目,特别是法律题目。“朱沅推理法”就是对这些不会的题目进行推理判断,排除错误选项,找出正确答案。

  “朱沅推理法”核心就是寻找切入点。什么是切入点呢?所谓“切入点”就是对解题最有帮助的要点,在选项中经常表现为错误选项的谬误之处。针对切入点,我们举个例子:

  2008-105.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这个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涉及诸多方面。一般非法律专业的同学可能很难搞清楚。我们寻求一个切入点,题干中问到的是法院针对行政诉讼案的管辖权,浏览四个选项,会发现第二项中有个“刑事拘留”的字样,刑事拘留——明显地是属于刑事案件,和行政类案件完全是两码事,因此,我们选B。

  由此可见,只要耐心寻找切入点,就等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关键。再临考的10天里,我们不必要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背诵诸多法条,我们需要这种快捷的方式迅速判定答案。要相信,这种单纯的靠推理可以得出答案的题目在09年依然会占相当一部分。再如下面的一道题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 .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A/B/C三部分的内容就会无法判断正确与否,但是,D选项中的“独立的外交权”就是明显的错误,因此,找到这个切入点,就等于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大家试着用这种方法自己做一下08年的国考真题,看看是不是大多数都是可以推出的。

  在越来越紧张的备战中,拥有一个健康的心态是我们成功的基础。保持心态平和,有利于我们有条不紊地备考,这不仅是我们应试的素质,更是国家对公务员的一个要求。此外健康的心态需要坚忍不拔的毅力来保障,谁坚持到最后,谁就能笑到最后!光有这些还不行,我们需要做题的速度与正答率,而若想提高速度与正答率,必然要求拥有一些良好的做题方法,良好的方法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做题的效率,从而使自己的最终分数有了保障。

  最后,祝愿大家能够金榜题名,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务员!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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