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 |
· |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 |
· |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
· | 3.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 |
· |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 |
· |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 |
· | 6.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 |
· | 7.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
· | 8.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 |
· | 9.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至199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 |
· | 1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 |
· |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 |
[报名时间和方式] | |
· |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
报考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8:00开始,至2012年10月24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 |
· | 2.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
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bm2010.scs.gov.cn。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 |
· |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 |
[报考流程] | |
· | 1.查询招考职位 |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 |
· | 2.进行“考生注册” |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切勿重复注册!注册时若提示:“登录名不允许重复”,请改变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 |
· | 3.进入“报名情况浏览”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情况浏览”后,可选择“查看部门报名情况”或“查看本人所报考职位情况”,报名情况定时刷新,供选择职位时参考。 | |
· | 4.进入“考生报考” |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考生报考”,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可返回首页,之后选择“报考职位”即可进入下一步,输入部门代码或者选择部门名称为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报考人员拟报考的职位,按下“报考此职位”按钮即可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只需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职位”一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即可。 | |
· | 5.进入“确认报考信息” |
报考人员报考完成后,可点击“确认报考信息”检查自己是否报考成功。 | |
· | 6.职位退订功能 |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如报考人员需在未审查之前修改报考信息,系统会根据当前报考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对学历、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这三项信息进行判断,若报考人员修改的结果不符合当前报考职位的要求则提示报考人员先退订职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及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修改页面提供。(注:退订职位功能仅在报考人员报考职位未审查及退回资料时可以使用,若职位已审查通过或未通过均不可退订。) | |
· | 7.进入“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查询时间:2009年10月15日8:00-10月26日18:00) |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选择“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可以看到报考申请审查结果。没有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在10月24日24:00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 |
· | 8.进入“注册信息修改”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注册信息修改”,按下按钮,进入下一页面,即可更改相应的内容。 | |
· | 9.报名资料更改 |
报名资料更改有一定的条件: | |
· | 10.个人密码管理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个人密码管理”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 |
· | 11.查询报名序号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报名序号查询”,可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此功能待2009年10月28日8:00以后方可使用。 | |
· |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
报考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入公务员考试首页,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2009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6:00期间方可使用。 | |
· | 13.笔试成绩查询 |
报考人员登录后,选择“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时方可使用。 | |
[注意事项] | |
· |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填写《报名推荐表》。 | |
· |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使用? |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一般将于2010年3月底前进行,请应届毕业生提前做好准备。 | |
· |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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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部分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0年3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八部门七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准备工作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得以进行的前提,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空缺公告、发布考试公告、确定试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
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主要有两轮,第一轮是笔试,第一轮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评判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试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员密封送至主考机关,主考机关在一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评判;面试的测评虽然当场进行,但面试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由测评小组共同判定。
四、公务员录用程序
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体检、录取和试用。 点击更多>>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点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