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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录公务员须面对国旗宣誓
来源:优易学  2005-8-9 2:39: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联合发出《认真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的通知》。此举标志四川省公务员宣誓制度的正式建立。今后,凡是四川省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都必须面对国旗进行宣誓。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探索、完善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使之逐步成为制度。据介绍,今后,所有新录用的公务员和通过调任等途径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原则上都要在任职前履行宣誓仪式。宣誓时,应面对国旗立正,右手握拳上举。集体宣誓时,由一人在前面逐句领读誓词:“我们郑重宣誓:坚决拥护中国GCD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行政,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务实创新;团结协作,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

  此前,四川已有成都、绵阳等地方自行探索新录用公务员宣誓的做法。据有关人士介绍,誓词是根据公务员行为规范确定下来的。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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