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辅导:自由现金流盘计算口径及公式
来源:优易学  2011-12-31 15:44:5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指导意见》规定“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不同,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因此,现金流量的计算应当与评估对象价值类型的口径相匹配。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自由现金流量可分为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和企业股权现金流量。
  1、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如果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是企业的投资资本的价值,即通常所说的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则对应的是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是指扣除了税收、必要的资本性支出和营运资本增加后,能够支付给所有的清偿权者(债权人和股东)的现金流量。也就是在企业股权现金流量的基础上再加上债权人的收益流量,即:
  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净增加额
  2、企业股权现金流量。如果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通常所说的企业的股权价值),则采用的是企业股权现金流量。企业股权现金流量是指满足债务清偿、资本支出和营运资本等所有的需要之后剩下的可作为发放股利的现金流量。也就是说,企业获得的现金首先必须满足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增长的需要,剩余部分才能提供给所有投资人(包括债权人和所有者),由于债权人的求偿权排在所有者之前,所以股权现金流量还要在企业投资资本现金流量的基础上再扣除与债务相联系的现金流量,即:
  企业的股权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净增加额+(新增有息负债-偿还有息负债本金)
  3、企业的部分股权现金流量。如果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原则上应按计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所对应的企业的股权现金流折算企业的部分股权现金流量,但应当注意,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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