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契税的特点
来源:优易学  2011-12-18 14:07: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契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一)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契税以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即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财产转移课税性质。土地、房雇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 
   (二)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般税种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卖方纳税。契税则属于土地、房屋产权发生交易过程中的财产税,由承受人纳税,即买方纳税。对买方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承受人纳税以后,便可拥有转移过来的不动产产权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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