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会计人员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我市于2010年至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年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大部分会计人员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但仍有部分持证人员未完成,其基本情况未纳入财政部会计从业人员数据库。
根据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财会便函〔2012〕18号)文件精神,要求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请务必于2012年底前到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509室)完成基本信息采集,否则,数据无法上报财政部,意味着原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废,望广大会计持证人员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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