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程序
来源:优易学  2011-10-13 20:30: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及财政厅会计处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部署,搞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与计划
  1、确定当年的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一般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知识、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2、制定省直单位培训计划,报会计处审核。
  3、起草下发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每年3月把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下发给省直各部门及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并附省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4、在通知发出10日至20日内,收齐各单位填写的继续教育登记表。
  5、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一般情况下,安排每月的5日-26日对各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每期3天)。
  二、培训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和系统组织培训。
  1、集中培训:由我校统一安排时间、地点、教师。
  2、系统组织:由培训单位自己提供场地,我校负责教学、考试,培训时间相互协商。
  三、继续教育证的办理程序
  1、根据每月的培训计划,电话通知本月要求培训的单位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及其他注意事项。
  2、组织培训,同时收取培训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证书,第一次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交一张一寸照片。
  3、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的会计人员进行考核认定,考试合格者给予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4、培训结束15日后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对于年度内未接受继续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及时提出警告。

责任编辑:八月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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