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知识》章节知识要点(十)
来源:优易学  2011-9-19 12:04: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例题:《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审批的部门包括()。
  A.国务院
  B.国土资源部
  C.省级人民政府
  D.市级人民政府
  答案:AC
  解析:《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四)农用地转用的审批程序(熟悉)
  1、提出申请
  由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报批材料。
  2、逐级报批
  按规定由县、市人民政府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及补充耕地等情况进行审查。
  3、组织实施
  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后,由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准管部门具体组织农用地转用的实施。如果占用耕地,必须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和责任。
  (五)土地征收和征用概念(掌握)
  根据宪法修正案,2004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区分了"征收"和"征用"。
  土地征收则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主要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征用的实质是强制使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被征用的土地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人,这是一种临时使用土地的行为。《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因此,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征用则是土地使用权的改变。
  例题(判断):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答案:X
  解析: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六)征地行为的特征(熟悉)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政府行为。
  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2、补偿性。
  国家征收集体的土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向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3、强制性。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这表明征地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权属转移性。
  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后,原来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国家通过两权分离,使用单位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5、必须依法批准。
  为有效地控制征收土地的数量和防止侵害被征地单位的利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土地管理法》都作出了征收土地要依法审批,并规定了明确的批准权限,实行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的批准权如下: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hm2(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hm2(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在征收土地的审批中,要征用农用地,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