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度湖北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09-3-31 9:57: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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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9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年底。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考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各栏目内容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人员,经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进行资格审查,由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全科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省直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新老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或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考生,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后,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经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5日9:00—4月24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双休日除外)。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9:00—4月26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9年8月28日—9月3日。

  (五)考试时间

  2009年9月4日

  下午 14:00—16: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2009年9月5日

  上午 0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价格政策法规

  2009年9月6日

  上午 0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各地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科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成绩与信息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

  七、考点设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联系。

  联系人:曾青松 联系电话:87238970

  九、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70元。

  各地人事、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物 价 局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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