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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1-11-23 9:54:21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08-11-18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创建于1904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山大学、广东药学院和广州医学院的教学医院,也是卫生部指定的国家药物临床实验基地之一。
医院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毗邻海珠区委、区政府,占地面积2.4万多平方米,业务用房5万多平方米。现开放病床783张;年门诊量约10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约1.2万人次。现有职工124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06人。高级职称161人,硕士生导师23人。
医院拥有总价值约1.2亿元的先进设备。具有“多功能数字减影心血管造影机”(DSA)、“骨关节成像仪”、可多维成像的G型臂X线机及大型X光机、螺旋CT、磁共振系统(MRI)、先进的彩色多普勒诊断仪(包括三维成像)、伽玛相机断层(ECT)、乳腺机、自动生化分析仪、流式细胞仪等10万元以上的先进设备226台。
医院设有广州市创伤外科研究所、临床药理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等临床研究实验室,基础研究力量雄厚。近5年来,我院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22项,取得科研成果9项,在国际和国家级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共317篇。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专科特色显著,烧伤整形科、骨科是广州市和广东省医学特色专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和皮肤科是医院重点学科。
本院现因业务发展向社会公开招聘(见附表)。
应聘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5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临床专业业务骨干一般应在45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其他专业业务骨干一般应在45岁以下,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务、护理人员必须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应符合广州市入户人口准入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神经内科 博士 1
消化内科 博士 1
肿瘤科 博士/硕士 2
普通外科 博士 1
泌尿外科 博士 1
心胸外科 博士/硕士 2 其中业务骨干1名(心脏外科方向,副高以上)
麻醉专业/医疗 博士/硕士/本科 1
麻醉或疼痛专业/医疗 博士/硕士/本科 1
骨科 博士 1
康复医学 博士/硕士 1
危重医学 博士/硕士 1
急救医学 博士/硕士 2 其中业务骨干1名
医学影像(介入、影像) 博士/硕士 2 具备大型设备上岗证优先;其中业务骨干1名(影像)
超声诊断、医学影像 博士/硕士/本科 2 具备大型设备上岗证优先;
儿科(新生儿) 博士/硕士 1 业务骨干
医学检验 博士/硕士 1
分子生物学 博士 1 业务骨干
护理 本科/硕士 5 有本院工作经历优先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 本科/硕士 1
财务专业 本科/硕士 2 有会计上岗证;其中业务骨干1名(会计师以上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应聘者通过邮寄简历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个人资料(贴相片)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待电话通知)。
(一)招聘时间: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即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截止;
(三)面试和专业操作考试时间:2008年12月下旬至1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四)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简历表、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学校综合排名情况表、四级或以上英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执业证、身份证等(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2、实际操作: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二)考试的办法:
1、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依成绩高低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参加操作考试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
2、实际操作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均为60分。
3、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五、考核:
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不足2人的按实际人数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六、体检:
总分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考核成绩各占50%),按照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
联系电话:020-34403827、34403841;联系人:李科长、张科长;
人事科邮箱地址:rsk3827@tom.com
医院网址:http://www.gzrch.com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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