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红十字医院招聘6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创建于1986年,是一所一级甲等医院及国家级爱婴医院,位于芙蓉区东岸乡张公岭。本院服务的范围以东岸地区为主,辐射星沙、泉塘、黄花、朗梨、马王堆、东屯渡等地区,肩负着东岸及周边地区十多万人口的预防、保健及医疗保障任务,为省、市、区及电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芙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增强本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较好的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3、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正式聘用等步骤进行,全过程免收费用。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先从网站下载填好报名表,然后与院人事科联系报名事宜。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证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面试由院领导和有关专家等组织进行,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院方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4、试用与正式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2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后与单位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三、待遇与管理
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档案可存放在芙蓉区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优于社会同类人员平均标准或另外商议,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用不合格者,可回原单位或自行联系工作。
四、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面议,招聘方保留此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2、应聘联系部门:院人事科电话:0731-451572913975121123(李先生)报名地址:长沙市远大二路218号(乘110、126、510路公交车在汽车东站或张公岭站下可抵达)。
长沙市芙蓉区人才交流服务处
长沙市芙蓉区红十字医院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