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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鄂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1-10-27 13:11:24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2008年鄂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市人事局与市卫生局经过协商,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

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共七家单位招聘临床医疗、中医、中西医结合、功能等专业技术人员5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法律和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 3 日—— 11 月7日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申请初审。具体报名办法请登录鄂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ezrs.gov.cn)查询。

(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时间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入围面试人员在名单公布后三天内携带相关证件(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身份证;专科生提供毕业证、英语等级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再依笔试成绩向下顺延。

四、考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医疗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面试内容:主题演讲、专业答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

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市政府领导审批,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并按有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并签定诚信承诺书。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和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技术岗位报名;

3、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报名费:笔试50元,面试50元;

6、咨询电话:0711-3388905、0711-3383072;

7、监督电话:0711-3388901、0711-3383055
附:2008年鄂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鄂州市人事局

鄂州市卫生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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