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易学—国内最大的教育考试网站之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08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1-10-27 12:44:34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08-10-24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地铁工程资金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铁办”)和广州市市级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机教办”)现面向广州地区(不含增城、从化)社会人员公开进行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地铁办是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处级事业单位(穗编字[1991]138号),归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该办主要负责组织地铁建设资金的筹集、运用、增值和还贷,并对地铁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市机教办是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处级事业单位(穗编字[1996]319号),归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该办主要负责市级机关干部、教职员工住房建设及分配的统筹管理工作,筹措安排市统建住房建设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归还业务。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组织实施市发改委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市发改委信息网络、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承担市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对宏观经济形势监测预测分析的前期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地铁办拟招聘管理岗位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市机教办拟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一)市地铁办管理岗位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土建、交通及相关工程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2年土建、交通、工程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操作word、excel 、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敬业勤奋。
  7、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口。
(二)市地铁办专业技术岗位
1、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3年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练操作word、excel 、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敬业勤奋。
7、具有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口。
(三)市机教办管理岗位
1、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3年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4、熟练操作word、excel 、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敬业勤奋。
  7、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投送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为 11月 2日。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附后,请下载填写)、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shuzhen@gz.gov .cn(电子邮件命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请以纯文本格式发送,勿加载附件)。
2、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请参加考试员于11月4日到我委领取准考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1号楼207室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岗位匹配性测试(公文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11月8日。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能力、经验、气质和性格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我委党组审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聘用
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我委将根据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网站上发布公告。
联系人:李淑臻 联系电话:83123773

广州市发改委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字体: 】【收藏本页】【打印本文】【告诉好友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