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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招聘公告
2011-4-14 19:03:17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1986年7月成立,隶属于司法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为适应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律师制度改革和协会机关机构改革的需要,加强本协会机关建设,本协会机关拟在2008年招聘1名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或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录用硕士研究生、有北京市户口、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年龄在26岁以下。

  5.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相应等级

  资格证书和人力资源等级证书的优先考虑。

  6.热爱协会机关管理工作,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有意者请将本人有关资料寄至全国律协机关办公室(不接待来访)。笔试考试及面试时间请等电话通知,一个月以上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初审未被接纳。发来相关资料恕不退回,敬请谅解。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五层511A室

  邮编:100007

  联系人:李先生、宋女士

  联系电话:84083208     84020230     

  传真:    84020216     8402037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办公室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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