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08年起台湾居民具三条件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
来源:优易学  2011-2-28 18:20:1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毛群安在今天上午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卫生部决定,凡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如果申请大陆医师资格,通过认定方式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具体办法将另行颁布。

  毛群安表示,规定的条件有三条: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二是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三是目前正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他说,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居民,仍按照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

  据介绍,以上认定条件及办法同时对香港、澳门地区的医师适用。

  毛群安说:“我们欢迎台湾的医师来大陆从事医疗服务,这对于沟通海峡两岸的医学学术交流,造福两岸人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为在内地从事各种商务和其他活动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到熟悉和认可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提供了便利。” (来源:中国新闻网)

  推动台湾医师顺利在大陆执业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卫生部将尽快出台具体的办法,能够使台湾的医师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在大陆执业的资格。

  毛群安介绍说,从台湾医师可以参加大陆的医师考试以来,积极性非常之高。据统计,2007年有250多名非大陆学历的台湾考生参加了大陆的执业医师技能考试,有186人通过了考试。他说,在参加大陆的执业医师的考试中有一些台湾的医师反映,由于大陆与台湾的医学教育方面的差别以及从业方面的习惯上的差别,他们在参加大陆执业医师考试方面有一些困难,要求考虑对已经在台湾执业的医师采取比较特别的规定,使他们能够获得到大陆执业的资格。卫生部对台湾医师的这个反映非常之重视,考虑到由于两岸的交流、在大陆的台胞本身医疗的需要,以及两岸医学界交流的需要,卫生部考虑采取特别的规定,使目前已经在台湾执业的医师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在大陆的执业许可。

  毛群安说,台湾医学界的反映,这个政策实施以后,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医师考虑申请大陆执业医师的资格。毛群安表示,在台湾医师申请的过程中,会考虑台的一些特殊情况,尽快出台具体的办法,能够使台湾的医师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在大陆执业的资格。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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