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法律责任的独立性探讨
经济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资源在各部门法之间分配与再分配的结果,其能否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取决于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有无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制度的明显特征;二是各法律责任要素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特点
与其他部门法的法律责任尤其是与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相比,经济法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1.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
2.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所谓公平责任,“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3]
3.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资格和经济补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1)限制或剥夺经营资格。经济活动与民事活动相比,其显著特点在于它的资格性;与行政活动相比,其显著特征在于它的营利性。与此相适应,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便成了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吊(撤)销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是限制或剥夺经营资格的主要形式。(2)经济补偿。在经济活动中,主体的合法行为也往往会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害,如在土地征用活动中,土地征用者给集体所有制成员造成的损害;在自然资源使用中,使用者给资源所在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造成的损害等。在这些损害中,行为人无过错,无法适用过错责任或无过错责任中的赔偿责任,因而由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便成了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弥补损失、进行司法救济的较好方法。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内容
经济法律责任在鲜明的特点下,内容也十分具体、充实。
1.责任主体。经济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十分广泛,所有法律主体都可能成为经济法律责任的主体。
2.责任目的。经济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为第一要义,同时兼顾国家利益和个体利益。
3.归责原则。经济法律责任侧重公平归责,同时兼以过错和无过错归责。
4.责任构成。在一般情况下,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即必须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损害事实、行为主体具有责任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只要有损害结果,行为人就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5.责任形式。经济法律责任主要由以下具体形式构成:限制或剥夺经营资格、经济补偿;停止侵害、修理、更换、重作、赔偿经济损失、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分、通报批评、强制整顿;限制人身自由、剥夺生命等。
6.免责条件。经济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无责任能力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律责任与其他部门法律责任相比,特征明显、内容充实、体系完整,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责任编辑: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