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位首次自理报检,应事先办理报检单位登记。代辖区外单位办理报检手续的,应通知该单位在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并取得报检登记号。
1、 登陆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站:
www.ecip.cn“审、批、类”中的“报检单位报检员注册管理(企业用户)”栏目成功后按提示填写信息,然后从注册网站下载打印《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或《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2、 申请报检单位和报检员注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自理报检单位办理备案登记,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2) 报检员注册提供:《报检员注册申请书》;拟任报检员的《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拟任报检员所属企业的介绍信等。
(3) 办理注册信息的理发,也应登陆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站:www.eciq.cn“审、批、类中的”报检单位报检员注册管理(企业用户)“栏目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发放报检单位登记证或报检员证。
备注:有自营权的单位需要办理产地证书的,在办理报检单位登记的同时,可办理产地证注册,加填普惠制或一般原产地证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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