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要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由于航运惯例和贸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所签的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已开始装货后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杂货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装完时间的间隔不太长等情况下,在取得了出口方的保函后,承运人还是可以同意签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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