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师的概念解释之L/C浅述
来源:优易学  2010-2-5 15:44: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含义
是由一家银行(开征行)依照申请人(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符合L/C 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书面命令。
二,特点
1.是一种银行信用,开征行是第一付款人。
2.是一种自给性文件。
3.与其可依据的销售合同以及其他的单据是相互独立的,开征行和参与信用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规定办事。
4.是一种单据性买卖,银行只根据准确的装运单据付款,既“凭单付款”的原则。
三,L/C的当事人及其权利和责任
1.申请人(APPLICANT):
(1)承担买卖合同下的责任
(2)与开征行签定的业务代理合同。
2.开征行(ISSUING BANK):
(1)根据开征申请人的指示开征 
(2)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3)终局性付款 
(4)取得质押性责任
(5)付款和拒付处理。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通知行受开征行的委托办理有关L/C业务,其行它与开征行的代理合同约束,责任是及时验明L/C的真实性并澄清疑点。
4.受益人(BENEFICIARY):
承担买卖合同下的责任。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通过议付买入单据及票据的银行,是受开征行的邀请才议付的。
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有时开征行为了使自己开出的L/C 有较好的接受性,就要求其他的另一家信誉较好的银行兑。
7.付款行(PAYING BANK):
开征行在信用证中指出另一家银行作为L/C 下的汇票的的付款人。
8.偿付行(REINBURSING BANK):
在L/C 中指定的代开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清偿垫款的银行。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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