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等美术专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社会各文化领域对高层次美术专业人才的需求,促进油画艺术人才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举办2009级美术学(油画创作)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具备美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美术专业专科学历并具有两年美术工作经历的美术工作者。
二、招生名额:2009级22人。
三、学习期限:第一年脱产在校缴费学习,课堂授课共39周,每周32课时。第二年校外自主研修创作。
四、教学安排 专业课:构图创作、油画人体、油画肖像、油画风景、油画静物等。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现代艺术思潮、艺术哲学、艺术发展史等。
五、师资队伍:主要专业课授课教师:王克举教授、沈尧伊教授、徐唯辛教授、闫平教授,另每学期外聘2至3位知名画家进行授课。主要理论课授课教师:郑晓华(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潘力(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王文娟(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付阳华(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马躏非(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讲师)。授课期间安排在京著名画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
六、报名录取: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可登陆学院网站下载,也可来函索取,复印有效),需贴有报名者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
2、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名者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有关专业成果(或业绩)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作品7寸照片6张。
4、所有材料请用挂号信寄至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邮编100872。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6日。招生小组在审查报名材料后于6月7日进行专业考试。
5、六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九月初开学。
七、学费标准:学费22000元,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一次交清。学习期间,学员的食宿、差旅费、教材和资料费自理。中途放弃学习,学费不退。
八、学习结果:
1、进修班结束,完成全部进修科目且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第二学年期末全部学习结束后在京举办结业画展。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中国油画》发表。(或编印画册)
3、若提出申请硕士学位,需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在结业时办理有关申请学位的事宜。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1002室 邮编100872
网址:http://art.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10-62513859,010-62513861 专业咨询电话:15011597727
电子信箱:xbh1@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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