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研招办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报考我校2009年MBA的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成绩。复查仅限于漏判、成绩累计、登分环节。复查方式如下:
考生自行登陆人大MBA项目中心网站(
http://www.rbs.org.cn/mba )下载复查成绩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到:mbarbs@ruc.edu.cn ,MBA项目中心将以邮件形式及时告知复核结果。
提交申请时间:2009年3月11-13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向人民大学提交复查成绩申请。
附件:
2009年MBA成绩复查申请表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