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结合2008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09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发布了200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其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4%,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这些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出,各地要根据今年工资调控目标,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要严格调控其工资增长;对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引导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作用。
来源: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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