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标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45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 为75 分 )。
二、成绩查询(2009年12月15日更新)
2009年下半年软考成绩(除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四个科目以外)现已在省软考办网站上公布,考生请登陆网站http://www.itetc.org点击软件资格考试栏目,在软件资格考试页面左侧点击成绩查询框内选择正确的考试时间,输入“准考证号(12位)”或“证件号”即可进行成绩查询。如在成绩查询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0791-6266999。
三、 证书办理
合格人员的 准考证、 与准考证同底版( 或相近) 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1 张( 一寸的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二寸的办理证书用)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