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
根据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闽信教〔2007〕69号)文件精神,省软考办决定,凡2004年11月取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者,自即日起可开始办理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申请工作。福州市的证书登记代理机构为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其他地市代理机构尚未确定(外地申请人员可先选择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作为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以后视情再变更代理机构)。现将证书登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登记申请办理流程:
(1)证书登记网络报名:申请人员通过福建信息教育网的“网络报名系统”提交证书登记申请有关信息,须对拟提交材料的内容进行填写,并上传数码照片。
(2)数据初审:省软考办进行数据初审。
(3)培训认可审批:省软考办进行培训认可审批。
(4)打印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员方可网上打印证书登记申请表,并进行所在单位考核盖章。
(5)交纳登记费用:申请人员可进行网银支付或到代理机构交纳证书登记费用(本次登记不收费)。
(6)递交登记材料:申请人员按系统中提交材料列表内容到代理机构递交相关材料,并索取提交材料收据(能当场办理完毕的除外)。
(7)材料审核:代理机构将材料汇总后寄送至省软考办进行材料审核。
(8)加盖登记专用章:材料审核通过者,省软考办在证书加盖登记专用章,完成有效登记,由代理机构发还相关材料。
(9)修改申请信息:数据初审、培训认可审批、材料审核不通过者,申请人员应修改申请信息,从流程(1)重新开始。
二、证书登记费用:
本次登记不收费。
三、递交登记材料:
数据初审、培训认可审批通过并完成单位考核盖章者,即可于正常上班时间到证书登记代理机构递交相关材料。
外地申请人员递交、取回相关登记材料时可委托他人办理,也可自愿用EMS邮寄至所选代理机构、再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申请证书EMS邮寄后由代理机构寄回相关登记材料(声明:证书邮寄具有丢失的风险,因邮寄导致材料丢失的责任由申请人员自负)。
福建电子信息教育中心代理机构的邮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415室,邮编:350001,收件人:郑伟。
四、证书登记网络报名的有关问题:
1、凡是在福建省考试通过的证书持有者,应使用证书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凡是首次使用本报名系统的人员的初始密码为8888,请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凡是在外省考试通过的证书持有者,应以证书中的姓名和证件号在报名系统中先进行用户注册,再与系统管理员联系(0591-87430027或在软考论坛留言)告知其证书管理号加入到证书登记管理系统中后,方可进行证书登记申请。
2、申请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点击“我要报名”按钮,选择报名项目“软考合格证书有效登记申请”,再点击相应合格证书批次的“证书登记申请”按钮,即可进入证书登记申请页面。
五、证书登记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415室,联系人:郑伟、黄娟,联系电话:0591-87532011、87553103。
福建省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
2007.10.30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