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社会认知度
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指导下,应该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理念已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和接纳。各省市都在积极的制定地方的相关规定,如重庆市规定政府在50万元以上,企业在500万元以上的信息系统项目必须引入监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成功;在纺织业发达的常州,成立了“常州市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暂行监理单位”,依托制造业信息化试点企业总工或CIO等成立了“常州市制造业信息化咨询服务队”,提供监理咨询的服务;石狮市纺织服装业信息化工程建设情况调查报告中提到:石狮将建设一个集信息化咨询、监理、测试服务一体化技术支撑服务机构;纺织行业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也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早在2003年的“全国纺织行业信息化推进工作会议”上,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杨纪朝就强调了将要制定纺织行业信息化规范,以促进行业信息化建设规范健康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监理工作。
目前,在一些已进行了试点的省、市,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约有20%左右都已经实施监理,信息工程建设的成功率普遍逐步提高。但是在对企业有关监理的调查不很乐观,很少有企业的信息化项目启用监理服务,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听说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还没有被社会广泛认知,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的认知度。
(三)监理公司情况
从2002年12月信息产业部发布570号文以来,信息系统监理公司像雨后春笋一般诞生,到2006年6月9日已有152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获得资质认定。根据570号文件制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信息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每个等级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各不相同,它们所能监理的项目规模也不相同。目前,这152家监理公司的监理水平参差不齐。监理业务的开展步履艰难,可遵循的相关规范不很完善,可依据的监理标准也不唯一,整个信息化工程监理还处于无规则的状态中。
(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收费标准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北京信息化协会为了达到“对外作为行业指导价格,供用户通过招评标,聘用监理单位时参照,起到市场导向的作用;对内约束监理企业,避免在价格上出现恶性竞争,维护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的目的,于2003年8月组织了24家信息系统监理单位协商制定了监理取费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参照建筑工程制定,但是由于信息系统工程本身具有知识密集,技术更新快等特点,加之有高端的咨询,所以目前的信息系统工程收费存在普遍偏低现象。
监理行业将会健康发展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兴起,至今这个行业已经日渐壮大,尤其在信息产业部2002年12月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以来,更加快了行业的发展,但是还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监理职能和作用进行大力宣传,更需要监理公司踏踏实实地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通过成功的监理案例来增强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同时还需要加快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规范的制订,促进这个新兴的行业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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